作者/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2/6/20
12月29日,西安市机动车排气监督监测中心再次提醒驾驶员,“自2012年1月1日起,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持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7时至22时在环城路(不含环城路)内禁止通行”。
2011年交通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显示:西安市三环路内道路两侧近地层面空气中一氧化碳年均值浓度较上年度增长11.6%,超过国家二级标准0.20倍,二氧化氮年均值浓度较上年度增长5.4%;二环路内道路两侧近地层面空气中一氧化碳年均值浓度较上年度增长16.7%,超过国家二级标准0.23倍,二氧化氮年均值浓度较上年度增长5.6%。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中,占总保有量8%的黄标车其排放量却占总排放量的60%以上,是大气环境污染的主要“贡献者”,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影响巨大。
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主任穆启旺表示,对黄标车无标车采取交通管制措施,能够减轻城市中心区域的交通空气污染,促进高排放、高污染车辆的淘汰更新,提高机动车排放达标率。同时,对黄标车无标车采取限行措施后,也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
目前,西安市已经设立17个发放点,自2010年2月1日开始发放,截至目前已发放 1012953枚,其中绿标943082枚,黄标69871枚。去掉不用领取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32万车辆,有近7万未领取环保标志的车辆。
从2012年1月1日起,对违反无标车和黄标车限制通行规定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罚款200元处罚。在12月31日前,西安市将在限行区域设立限行标志。